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深圳市大鵬新區(qū)“鵬程杰出人才獎”評選辦法>等人才政策的通知》及《深圳市大鵬新區(qū)“鵬程計劃”高層次文化人才及團隊引進和培育工作實施細則》(深鵬文規(guī)〔2020〕1號)相關規(guī)定,現(xiàn)組織開展2020年“鵬程計劃”高層次文化人才及團隊引進和培育申報工作,相關安排如下:
一、申報類別
(一)全職引進人才或團隊。
(二)柔性引進人才或團隊。
二、扶持范圍
扶持的文化領域包括:
(一)文學類。包括具有較高文化價值和學術價值的文學創(chuàng)作項目。主要指長篇小說、紀實文學、中短篇小說、詩歌、散文專集、文學評論等。
(二)音樂舞蹈類。包括創(chuàng)作、編導平的音樂和舞蹈等。表演具有較高藝術水平的音樂和舞蹈等。
(三)戲劇曲藝類。包括創(chuàng)作、編導平的音樂劇、話劇、歌舞劇、曲藝等。
(四)書畫攝影類。包括美術、書法、攝影等。
(五)文化技藝類。包括文物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民俗研究、文獻編著、圖書館學研究、公共文化服務研究、文藝理論項目研究等。
(六)文化產業(yè)類。包括工藝設計、文化創(chuàng)意、影視制作、演藝、娛樂、文化會展、數(shù)字內容和動漫、藝術傳媒等。
(七)文化科技類。包括特效制作在內的文化應用類軟件開發(fā)及硬件研發(fā)等。
(八)文化跨界發(fā)展類。以文化產業(yè)為支撐的投融資平臺建設、文化市場集成推廣技術研發(fā)、文化集成傳播平臺建設、跨國文化貿易交流機構和組織建設等。
扶持和培育的具體范圍可根據(jù)新區(qū)年度文化工作計劃進行動態(tài)調整。
三、基本條件
高層次文化人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熱愛中國,身體健康。
(二)申請人不受國籍和戶籍限制,在大鵬新區(qū)自主創(chuàng)業(yè)或已經與大鵬新區(qū)相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達成工作意向的人員均可申請。
(三)自主創(chuàng)辦的單位或所在用人單位須在大鵬新區(qū)依法注冊登記。
(四)依法納稅并繳納社保(依照相關規(guī)定不需要繳納社保的除外)。
(五)熱愛文化事業(yè),德藝雙馨,樂于奉獻,作風嚴謹,具有較強責任感、使命感、專業(yè)素養(yǎng)和組織領導能力,在專業(yè)領域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較大影響力。
(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不良學術記錄和惡意欠薪欠款等不良誠信記錄;無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未曾在申請、享受各級政府扶持中有弄虛作假和嚴重違規(guī)行為;沒有因涉嫌違法行為正被有關行政部門調查或被行政處罰后未滿2年的情況;最近3年無違法違規(guī)行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七)海外及港澳臺人才應遵守中國法律,沒有國家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者限制的情形。
四、人才分類
高層次文化人才是指在文化領域貢獻顯著、業(yè)績及專業(yè)水準處于領先地位的人才,分為A類人才、B類人才、C類人才。原則上,A類人才年齡不超過60周歲,B類人才年齡不超過55周歲,C類人才年齡不超過45周歲。有特別突出貢獻者,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A. B, C三類人才除符合第四條的基本條件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A類人才
1.近10年主創(chuàng)、主編、主導、主演的文藝作品獲全國性文藝類評獎金獎,無等級獎項的以專家評審意見為準;獲得國際和國外文藝大獎的,以國家政策規(guī)定和專家評審組評審意見為準。
2.被評定為文化藝術類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且具有相關專業(yè)和領域15年以上工作經驗。國家級項目、工程、課題等負責人優(yōu)選引進。
3.曾就職于國家級文藝團體、新聞出版和廣播影視機構,被正式聘用在編劇、導演、主演、主任編輯、高級記者等崗位5年以上,其業(yè)績成果在文化業(yè)界具有廣泛影響力的。
4.近10年,作為制片人、導演等主要負責人通過市場化方式推出3部以上在全國院線上映的電影或1部票房達10億以上在全國院線上映的電影,并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5.在世界和全國著名攝影工作室、主題樂園、文化旅游區(qū)、影視工廠、動漫網游公司擔任過主創(chuàng)、主要負責人、研發(fā)創(chuàng)作核心成員,具有較強獨立研發(fā)創(chuàng)作能力,并有突出實踐成果的。
6.符合最新《深圳市人才認定標準》杰出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或《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A類人才認定標準條件而未被認定的人才。
7.經評審通過并認定的全職引進優(yōu)秀人才團隊領銜人(每團隊限1名)。
8.其他未列舉的文化領域A類人才認定參照上述標準議定,但不得明顯低于上述標準。
(二)B類人才
1.近10年主創(chuàng)、主編、主導、主演的文藝作品獲全國性文藝類評獎銀獎或省級文藝類評獎金獎,無等級獎項的以專家評審意見為準;獲得國際和國外文藝獎項的,以國家政策規(guī)定和專家評審組評審意見為準。
2.被評定為文化藝術類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且具有相關專業(yè)和領域10年以上工作經驗。省級項目、工程、課題等負責人優(yōu)選引進。
3.曾就職于省級文藝團體、新聞出版和廣播影視機構,被正式聘用在編劇、導演、主演、主任編輯、高級記者等崗位5年以上,其業(yè)績成果在文化業(yè)界具有廣泛影響力的。
4.近10年,作為制片人、導演等主要負責人通過市場化方式推出2部以上在全國院線上映的電影,并取得良好社會效果和經濟收益的。
5.在世界和全國著名攝影工作室、主題樂園、文化旅游區(qū)、影視工廠、動漫網游公司擔任過研發(fā)創(chuàng)作主創(chuàng)成員或主要演員,具有一定獨立研發(fā)、創(chuàng)作、表演能力,并有一定實踐成果的。
6.符合最新《深圳市人才認定標準》地方級領軍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B類人才認定標準條件而未被認定的人才。
7.其他未列舉的文化領域B類人才認定參照上述標準議定,但不得明顯低于上述標準。
(三)C類人才
1.全國知名文化學者,且擔任過國家部委或省級正式顧問。
2.近10年主創(chuàng)、主編、主導、主演的文藝作品獲全國性文藝評獎銅獎或省級文藝評獎銀獎,無等級獎項的以專家評審意見為準;獲得國際和國外文藝獎項的,以國家政策規(guī)定和專家評審組評審意見為準。
3.被評定為文化藝術類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且具有相關專業(yè)和領域8年以上工作經驗。市級項目工程、課題等負責人優(yōu)選引進。
4.被列入我市當年緊缺技能人才;已在新區(qū)文化領域有關單位或社會團體研發(fā)、創(chuàng)作出了具有較高水平和本土特色的文藝作品和文化產品,并被專家評審認可的主創(chuàng)、主編、主導和主演。
5.從事文化藝術創(chuàng)作、演出、運營等工作,近10年參加國際大型演藝及藝術交流活動并建立合作交流機制,在國內外具有公認影響力。
6.符合最新《深圳市人才認定標準》后備級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C類人才認定標準條件而未被認定的人才。
7.其他未列舉的文化領域C類人才認定參照上述標準議定,但不得明顯低于上述標準。
【高層次文化人才團隊及分類】本辦法所稱的高層次文化人才團隊是指由1名領銜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員組成且在文化領域具有較高知名度和較大影響力的團隊,分為項目策劃團隊、運營管理團隊、“互聯(lián)網+,,創(chuàng)新團隊、文化名家工作室四類:
(一)項目策劃團隊。具備創(chuàng)作過世界性或國家級文化藝術大獎優(yōu)秀作品背景,或具備組織策劃并取得行業(yè)內公認的一流項目經歷(如票房或對市場有重大影響力或在全國排名前列)的團隊。
(二)運營管理團隊。具有5年以上的文化資本市場運營或項目管理經驗,或主持過重大文化項目的團隊。
(三)“互聯(lián)網+”創(chuàng)新團隊。具有3年以上“互聯(lián)網+”領域成功運作經驗,或有文化業(yè)界公認的開發(fā)創(chuàng)意及項目成果的團隊。
(四)文化名家工作室。文化名家工作室必須在新區(qū)有固定的場所,常年開展正常穩(wěn)定的活動;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工作臺賬完備,無不良信用記錄;具有示范性和地域代表性,文化特色鮮明。
【名家工作室領銜人】文化名家工作室的領銜人除符合第四條的基本條件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享受國務院、廣東省、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貼。
2.獲得下列榮譽稱號之一的:全國宣傳文化系統(tǒng)“四個一批”人才、全國杰出專業(yè)技術人才、中國工藝美術大師、廣東省青年文化英才、廣東省基層宣傳文化能人、國家或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3.近10年獲得全國性文藝類和廣東省文藝類評獎獎項。
4.具有文化藝術系列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或具有文化領域類別的國家級社會團體會員資格,其業(yè)績在專業(yè)領域內具有廣泛的影響力。
5.在省內外有較高知名度,文化、技藝某一門類中為代表性人物或有創(chuàng)造性成就者,并得到省內同行專家或社會公認者。
6.長期致力于本土文史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民俗民間文化搜集、整理和研究工作,具有政府權威部門評定的創(chuàng)新性研究成果,對文化建設和文化事業(yè)發(fā)展有突出貢獻的。
五、扶持標準
【全職引進扶持標準】經新區(qū)文化部門評審認定的全職引進的人才及人才團隊扶持標準如下:
(一)全職引進人才。A類人才可給予最高300萬元的獎勵扶持,B類人才可給予最高200萬元的獎勵扶持,C類人才可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獎勵扶持,以上扶持資金在簽訂合同后按服務年限等額撥付。
(二)全職引進團隊。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政府部門認定的團隊,可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且不超過上級資助50%的扶持,并根據(jù)項目合作協(xié)議期限按年度等額撥付。
全職引進團隊的領銜人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申報條件可同時申請相應層次的人才扶持。
【柔性引進扶持標準】經新區(qū)文化部門評審認定的柔性引進的人才及人才團隊扶持標準如下:
(一)柔性引進人才。A類人才可給予最高40萬元的獎勵扶持,B類人才可給予最高30萬元的獎勵扶持,C類人才可給予最高20萬元的獎勵扶持,以上扶持資金在簽訂服務協(xié)議后按協(xié)議規(guī)定撥付。
(二)柔性引進團隊。對柔性引進的人才團隊給予最高50萬元的扶持,并根據(jù)項目合作協(xié)議期限按協(xié)議規(guī)定撥付。此外,在服務年限內給予每個正常運作的人才團隊每年10萬元工作經費。人才團隊為新區(qū)每培養(yǎng)1名省級以上、市級、區(qū)級(指被認定為新區(qū)“鵬程計劃”優(yōu)秀人才)名家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柔性引進團隊的領銜人和成員,不得申請本辦法的個人扶持。
【全職引進提升資助】經新區(qū)文化部門評審認定的全職引進的人才和人才團隊領銜人,在履約服務期間可申請脫產學習(進修)資助經費、短期研修資助經費以及參加學術會議資助經費。學習培訓、學術會議的起止日期應在履約服務期間以內。
(一)脫產學習(進修)資助。是指對申請人脫產((4個月以上、2年以下)赴國內外知名高等院校參加學習(進修)所提供的經費資助。脫產學習(進修)內容應與申請人所從事的核心工作領域緊密相關。資助標準如下:
經新區(qū)文化部門批準,A類人才可獲得每學年最高1.5萬元的資助;B類人才可獲得每學年最高1. 2萬元的資助;C類人才 可獲得每學期最高1萬元的資助。
(二)短期研修資助。是指對申請人短期( 20天以上、不超過4個月)赴國內外知名科研機構、學術組織、高等院校進修或開展學術項目合作、擔任訪問學者的學術交流活動所提供的經費資助。研修活動內容應與申請人所從事的核心工作領域緊密相關。經新區(qū)文化部門批準,各類人才的資助標準如下:
A類人才參加國外短期研修的,可獲得每年最高0.8萬元的資助;參加國內(含港澳臺)短期研修的,可獲得每年最高0.4萬元的資助。
B類人才參加國外短期研修的,可獲得每年最高0.6萬元的資助;參加國內(含港澳臺)短期研修的,可獲得每年最高0.3萬元的資助。
C類人才參加國外短期研修的資助;可獲得每年最高0.4萬元的資助;參加國內(含港澳臺)短期研修的,可獲得每年最高0.2萬元的資助。
(三)參加學術會議資助。是指對申請人應邀參加由國內外知名科研機構、學術組織、高等院校舉辦或者由政府機構、著名企業(yè)舉辦的本學科、本研究領域的高層次學術會議、培訓與交流活動所提供的經費資助。學術會議內容應與申請人所從事的核心工作領域緊密相關。經新區(qū)文化部門批準,各類人才的資助標準如下:
A類人才參加全球性國際學術會議的,可獲得每年最高0. 5萬元的資助;參加全國性(含港澳臺)學術會議的,可獲得每年最高0. 3萬元的資助。
B類人才參加全球性國際學術會議的,可獲得每年最高0. 4萬元的資助;參加全國性(含港澳臺)學術會議的,可獲得每年最高0. 2萬元的資助。
C類人才參加全球性國際學術會議的,可獲得每年最高0. 3萬元的資助;參加全國性(含港澳臺)學術會議的,可獲得每年最高0. 1萬元的資助。
【政策待遇】全職引進的文化人才和人才團隊領銜人可依據(jù)《大鵬新區(qū)“鵬程計劃”人才優(yōu)先發(fā)展若干措施》享受人才安居、子女入學、醫(yī)療保健等有關政策待遇。
【政策選擇】全職引進的人才和人才團隊領銜人符合有關條件的,可參加“鵬程杰出人才獎”評選和“鵬程計劃”優(yōu)秀人才認定,對獲獎、獲認定者,可按規(guī)定獲得獎勵、享受有關政策待遇,但對于脫產學習(進修)資助經費、短期研修資助經費以及參加學術會議資助經費,只可選擇享受本辦法有關資助或選擇享受新區(qū)“鵬程計劃”優(yōu)秀人才有關資助,二者不能兼得。
對已獲得“重點引進培養(yǎng)高精尖人才”、“精準引進一流創(chuàng)新科研團隊”等新區(qū)其他同類型扶持辦法給予扶持的高層次文化人才和團隊,不再享受本辦法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