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構建從源頭到末端的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科技創(chuàng)新體系,強化科技手段在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中的支撐作用,現發(fā)布科技抗疫專項(第二批)項目申請指南(附件1)。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一)牽頭申請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qū))依法注冊,具備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及科技型企業(yè)。
?。ǘ╉椖控撠熑藨獮闋款^申請單位的全時在職研究人員,在項目研究中承擔實質性任務,具有承擔重大科研項目能力。
?。ㄈ┥婕皯檬痉秲热莸模ㄕn題指南中有具體應用場景的),應明確示范地點,并應與技術使用單位簽訂《科技應用示范項目協議》,示范地點應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qū))。項目結題時技術使用單位應出具評價報告。
(四)鼓勵聯合申報,聚焦關鍵核心問題,由高校、科研院所、企業(yè)和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聯合開展產學研用合作和協同創(chuàng)新,合作單位不超過2個,并注意以下事項:
1.提供合作協議書,明確各方研發(fā)內容分工、知識產權分配等相關內容,其中申請單位應當負責研發(fā)內容的50%以上;
2.申請單位財政資助資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單個合作單位的分配比例,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qū))外單位作為合作單位的,不參與分配財政資助資金;
3.項目組前5位主要成員中至少3位為牽頭單位研究人員;
4.有企業(yè)參與的,自籌經費金額應不低于市財政資金資助企業(yè)的金額,并提供自籌經費投入承諾書。
?。ㄎ澹└咝!⒖蒲袡C構及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的項目申請人以及同一家企業(yè)只能牽頭申請1項本專項項目。
(六)本專項項目不計入市級科技計劃項目限項范圍。
(七)如果項目申請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關問題,申請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倫理準則。
(八)申請(包括合作)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主要成員未列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申請(包括合作)單位未列入“深圳信用網”國家、深圳市黑名單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二、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科技抗疫專項項目申請書原件。
(二)2021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ㄈ┙浬钲谑凶詴嫀焻f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2020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
?。ㄎ澹┲R產權合規(guī)性聲明原件。
?。┛蒲姓\信承諾書原件。
?。ㄆ撸?0%以上項目組成員(即項目總人數的50%以上,須包括項目負責人)近3個月內(截至2022年1月份)的深圳社會保險繳納憑證復印件。
(八)合作協議原件(如有合作單位)。
?。ň牛┛萍紤檬痉俄椖繀f議(如有具體應用場景要求的),應明確示范地點,示范地點應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qū))。
(十)項目涉及科研倫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倫理準則要求的批準或備案文件。
?。ㄊ唬┛梢赃x擇提供知識產權證(包括專利和軟件著作權)、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獲獎證書、國家或省科技計劃立項文件、省企業(yè)科技特派員派駐協議書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申請材料的研究內容、項目組成員和擬取得的學術、技術及經濟指標應科學合理,嚴謹規(guī)范,并作為項目評審、合同簽訂、過程管理、驗收結題及項目評估的依據,原則上不予調整。項目一經立項,投入資金總額不予調整,市財政資金申請額與實際下達資助額之間的差額部分,由項目申請單位自籌資金補足。
三、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guī)定提交的表格,申請單位登錄深圳市科技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線填報。
四、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
?。ǘ┦芾頃r間: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25日(截止24:00)。
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報受理時限內登錄深圳市科技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在線填報項目申請書,并按照本指南申請材料的要求在科技業(yè)務系統(tǒng)中上傳其他申請材料的電子版掃描件(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后上傳),并點擊“簽字蓋章頁打印”將打印文件簽字蓋章后掃描提交審核(系統(tǒng)受理狀態(tài)為“待窗口受理”)。
?。ㄈ娌牧咸峤坏攸c:深圳市福田區(qū)福中三路市民中心(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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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 務 咨 詢 :88100637、88102164、88103434;
技 術 支 持 :86576087、86576088。
五、決定機關
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
六、辦理程序
網上申報——電子材料初審——專家評審——現場核查——項目擬定——社會公示——項目審定——書面材料提交——計劃下達——合同簽訂——經費撥付。
七、辦理時限
成批處理。
八、證件及有效期限
證件:批準文件。
有效期限:申請單位應當在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個月內,與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簽訂項目合同書。
九、法律效力
申請單位憑批準文件獲得深圳市科技研發(fā)資金資助。
十、收費
不收費。
十一、年審或者年檢
無年審,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按照項目合同書對項目進行跟蹤管理和組織驗收。
聲 明:申請人和申請單位對申請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對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的,我委核實后將不予立項或撤銷項目,并納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同時視情節(jié)輕重,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應責任。
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項目申請單位代理資金申請事宜,申請單位必須自主申請。凡是購買、委托代寫項目申請書的,或是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fā)現并查實,即視為騙取財政資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請資格或撤銷立項項目,并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領導和工作人員名義向申請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舉報。
項目申請單位需提交審計報告的,應當按照《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提供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項目申請單位提供無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或屬于虛假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的審計報告,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不予采用。相關審計報告經核查認定屬于虛假材料的,項目單位五年內不得申請市科技計劃項目,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將其列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并按照市政府失信聯合懲戒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項目申請單位一經立項,即對項目執(zhí)行全過程負有主體責任。有義務按合同約定開展研發(fā)活動,完成約定目標。有義務接受主管部門監(jiān)督,配合主管部門完成中期檢查和抽查。有義務最遲在合同到期后6個月內向主管部門提交紙質驗收申請資料。不履行上述義務的,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將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等記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取消其一定年限內申請科研資助的資格,并依法追究其他責任。
附件:
1.科技抗疫專項(第二批)項目課題指南
2.知識產權合規(guī)性聲明(模板)
3.科研誠信承諾書(模板)
4.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綱
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