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深圳市人才認定辦法的通知》,現(xiàn)對擬認定為深圳市高層次專業(yè)人才的人員予以公示(具體見附表)。
公示時間為2015年08月21至2015年09月3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擬認定人員有異議的,可 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深南中路1025號,新城大廈東座二樓南側,郵編:518031)。反 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實姓名、聯(lián)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
我們將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嚴格保密,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將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人反饋。調查屬實并影響認定的,取消擬認定人員資格。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2015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