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NSFC)與澳門科學技術發(fā)展基金(以下簡稱科技基金,FDCT)關于設立聯(lián)合科研資助基金的協(xié)議,雙方每年聯(lián)合資助內地與澳門科學技術人員開展合作研究。現征集2023年度自然科學基金委與科技基金聯(lián)合科研資助基金合作研究項目(以下簡稱NSFC-FDCT項目)。
一、 項目說明
?。ㄒ唬┵Y助領域
本項目資助由內地和澳門科學技術人員聯(lián)合提出的自然科學領域研究計劃,優(yōu)先資助領域為信息科學、中醫(yī)中藥研究、海洋科學、環(huán)境科學、生物科學、新材料科學和空間科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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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應根據項目研究內容自主選擇相應學科的申請代碼,建議填寫至最后一級。
?。ㄈ┵Y助計劃
2023年資助計劃約為18項。直接費用資助強度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項。
?。ㄋ模┵Y助期限
資助期限為3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為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ㄎ澹┰u審程序
雙方資助機構各自組織通訊評審,并在此基礎上組織聯(lián)合會議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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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內地和澳門雙方申請人須分別向自然科學基金委和科技基金提交項目申請。
2. 內地合作研究單位數量不得超過2個。
3. 項目申請應體現強強聯(lián)合和優(yōu)勢互補。
二、 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應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及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ǘ┱诔袚鷩H(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本項目。
(三)受聘于依托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不得同時以境內、境外兩種身份申請或參與申請項目。
1. 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的負責人、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的合作者,在項目資助期滿前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或參與申請本項目。
2. 境內身份的項目負責人及參與者,在項目資助期滿前不得作為本項目的境外合作者或境外參與者。
(四)受聘于澳門地區(qū)學術單位及科研機構的研究人員不得通過內地依托單位申請本項目。
(五)申請人與澳門地區(qū)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礎。
(六)關于申請資格的詳細說明請見《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 限項申請規(guī)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NSFC-FDCT項目屬于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guī)定:
?。ㄒ唬┥暾埲耍ú缓饕獏⑴c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
?。ǘ┍竞献餮芯宽椖坎挥嬋肷暾埡统袚椖靠倲岛嫌嬒逓?項的范圍。
?。ㄈ?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量的其它限制。
四、 申報說明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申請人登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tǒng)(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后,按照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具體步驟為:
1. 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進入后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
2. 點擊“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左側“+”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 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右側的“填寫申請”,進入選擇“合作協(xié)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FDCT項目(內地-澳門)”,然后按系統(tǒng)要求輸入要依托的基金項目批準號后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ǘ╊A算編報
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規(guī)定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ㄈ┰诰€提交附件材料
除在線填寫并提交申請書外,申請人須將下列附件材料上傳至申請書的“附件”欄中一并提交:
1. 申請人與澳門地區(qū)合作者簽署的合作研究協(xié)議。
2. 澳門地區(qū)合作者提交給FDCT的申請書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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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單位應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負責,并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guī)性,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范圍,依托單位應于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時間前完成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的逐項確認。關于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及項目清單提交等事宜,請參照《關于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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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統(tǒng)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28日16時。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將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致電項目聯(lián)系人詢問。
五、 項目聯(lián)系人
項目聯(lián)系人:李艷青 張琳
電話:010-62328256,62326943
傳真:010-62327004
郵箱:hmt@nsfc.gov.cn
信息系統(tǒng)技術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7474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