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電子商務發(fā)展專項資金電子商務龍頭企業(yè)引進獎勵計劃申報指南
一、支持領域
對國際國內電子商務龍頭企業(yè)及其區(qū)域總部、營銷中心、數據中心、結算中心、研發(fā)中心等將注冊地和納稅地遷入深圳,并在我市交易結算的,依申請給予獎勵。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關于進一步促電子商務發(fā)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3〕119號)
(二)《深圳市電子商務發(fā)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財規(guī)〔2015〕8號)
(三)《<關于支持企業(yè)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深經貿信息綜合字〔2016〕149號)
三、支持數量及方式
資助數量:有數量限制,根據年度資金計劃和評審結果確定。
資助方式:獎勵
四、申請條件
(一)資助標準:
1 對2017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期間落戶深圳的,世界500強企業(yè)中的電子商務交易服務平臺企業(yè)、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yè),以及中國互聯網100強企業(yè)等電子商務龍頭企業(yè)在我市設立總部的,給予500萬元獎勵;
2 對符合上一條標準的電子商務龍頭企業(yè)在深圳設立營銷、數據、結算和研發(fā)中心等,并在我市交易結算的,給予300萬元獎勵。
3 同一企業(yè)獲得本項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1、申請單位為2017年10月1日前依法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qū))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
2、
世界500強企業(yè),是指美國《財富》雜志評選的“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行榜,每年發(fā)布一次,名單以《財富》中文版發(fā)布為準;
3、國家電子商務示范企業(yè),是由商務部電子商務和信息化司組織評選,自2010起,每兩年發(fā)布一次,評選結果在商務部官網公告;
4、中國互聯網企業(yè)100強,是中國互聯網協(xié)會和工業(yè)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聯合組織評選,自2013年起,每年發(fā)布一次,評選結果在中國互聯網協(xié)會官網公告;
5、申報單位需守法經營,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無經濟糾紛以及進入司法、仲裁程序的案件,無逾期未辦理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項目,按要求報送電子商務統(tǒng)計數據。
五、申請材料
(一)項目申報單位應登錄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系統(tǒng),在線填報扶持計劃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tǒng)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三)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復印件;
(四)企業(yè)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五)母公司注冊登記證明及其在深圳直接投資設立區(qū)域總部、營銷中心、數據中心、結算中心、研發(fā)中心等的證明材料;
(六)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七)權威機構授予的龍頭企業(yè)榮譽證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八)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yè)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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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業(yè)務受理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
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6月13日18時整。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
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20日17時整(工作日)。
受理機關: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
受理時間:分批受理
咨詢電話:
0755-26037122
七、申請決定機關
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會同市財政委審議通過。
八、辦理程序
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發(fā)布指南——申請人網上申請——向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組織專家評審——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核定資助金額——市財政委復核——社會公示——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會同市財政委共同下達項目資金資助計劃——申請人提交撥付資金有關資料——市財政委員會撥付資助經費。